摘要

目的 :分析国内外药品广告监管的基本制度与逻辑,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提供参考。方法 :聚焦药品广告规制边界与监管重点两项主题,梳理我国与英国、美国、新加坡、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并比较分析制度背后的利益考量。结果与结论 :应关注企业信息宣传、“软文”等药品广告监管边界;广告内容常要求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二者的语义、结构转换需进一步明确;处方药广告与专业领域的医药营销关系更为密切,可同类监管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管立法可能会影响到未来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产业的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