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校札四则

作者:崔津豪
来源: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23(05): 60-64.
DOI:10.14168/j.issn.1672-8572.2021.05.10

摘要

《说文解字》是研究上古汉语、古汉字与古文献极具价值的材料。立足前人研究,参校诸多版本及引《说文》材料,认为今本《说文) "■"为"■"的籀文,金文"■"字亦当改释为"■";"梃"古本当训"杖也’;"谝"篆释义中的"便"为读若字,"谢"古本当训"辤",释义中"去"为校者误据《玉篇》衍。《说文》成书久远,屡经传抄刊刻,部分条目已非旧貌。故今学人在引用《说文》之时,需借鉴前人校勘成果,参考诸本异文,择善而从。

  • 单位
    北京语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