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工友》编辑部:今年3月,我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持公司5年来出具的欠条向其索要加班工资。而公司表示欠条已经过期作废,即使申请仲裁也不会受理。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胡萍萍胡萍萍读者: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