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外程序正义警务模式是一种基于规范主义视角下的警务创新模式,它强调主观程序正义,重点关注警民接触过程。其核心工作要素是发言权、中立、人际尊重与可信动机。程序正义警务模式还强调关注警察组织内部(警警接触)的程序正义,认为它是实现警察外部(警民接触)程序正义的重要前提。程序正义警务模式的理论基础是罗尔斯的程序正义观,马修的尊严理论,萨默斯和贝勒斯的程序价值理论,蒂博、沃克尔以及李文萨尔的程序正义理论。中国应加强基于规范主义视角的警务模式创新的研究与实践,积极关注公安执法中的警民接触,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过程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