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古歌舞艺术产生于人们祭祀的需要。巫作为其主导者,惯常通过扮演神灵来实现通神的目的,这一方式流变到仪式戏剧中,扮演者则成为戏剧演员。随着巫觋地位下降,倡优出现,上古歌舞艺术的仪式意味减弱而艺术意味加强,其中逐渐分化出娱乐的色彩,最终呈现出仪式戏剧兼具酬神和娱人的双重性质。在演出空间上,其场域经历了一个由空地到宗庙再到戏台的推进,其中暗含着其仪式审美天-地-人的转化过程。而上古歌舞诗、乐、舞融合一体的表现形式经历了从宫廷雅乐到民间百戏的发展过程,也契合了现存仪式戏剧源起和发展的理路。值得注意的是,以仪式戏剧为代表的民间艺术不全是俗气的、鄙陋的,其中包含着独特的艺术特征和美学意蕴。发掘并认可这一类文化的审美属性和价值,是艺术研究的需要,更是美学转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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