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产业项目制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项目制治理方式在项目主体、补贴对象、运行方式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主要包括:项目主体由政府与农户、政府与项目承包者向政府、项目承包者和农户等多元主体转变,补贴对象从项目承包者和农户转变为承包者,运行方式由项目承包者申报和政府动员农户转变为项目承包者申报和动员农户,绩效考核由补贴到位情况向资金使用效率转变等。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以产业项目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将面临不同的风险转化问题。实地调研表明,地方政府主导乡村产业振兴可能引发市场风险向政治、责任或信任风险转化的现实困境。本文利用"不完全契约—剩余控制权"的分析框架,以湖南省X地区A、B、C三县(市)的特色茶产业开发为例,阐述了地方政府产业项目治理策略与风险转化的逻辑过程。研究发现:在乡村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产业政策或项目协议的不完全性,存在着大量的"剩余控制权";地方政府、产业项目承包者和农户等主体争夺乡村产业项目中的"剩余控制权"引发争议,争议解决机制失效导致市场风险向政治、责任和信任风险转化。为防范风险转化,应当扩大乡村产业项目中的"特定权利",合理配置"剩余控制权",完善第三方法律解决争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