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调解制度因其自愿、平等协商和非对抗性的特点,越来越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然而,在现实医疗纠纷的解决实践中,人民调解仍然存在调解能力和保障水平不高、监督指导缺失、立法支撑和宣传推广不足等问题。本文认为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需要从制度机制的规范化、职能服务的集约化、人员队伍的专业化等方面加以完善。

  • 单位
    厦门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