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发[2017]6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精神,确保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