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新修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全面实施,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自2020年起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对2019年取得的综合所得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本文在简要阐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础上,重点分析高校教职工收入的特点和进行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相关的建议,为高校更好地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