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丰水期与枯水期饮水健康风险评价

作者:李盛*; 王金玉; 李守禹; 冯亚莉; 李普; 王园
来源: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2020, 21(07): 793-797.
DOI:10.16506/j.1009-6639.2020.07.014

摘要

目的评估兰州市丰水期、枯水期饮水健康风险,为该市饮用水健康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问卷调查兰州市城区居民饮水量,对2017年兰州市丰水期、枯水期饮用水中12种化学非致癌物(铁、锰、铜、铅、锌、汞、硒、硝酸盐、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和3种化学致癌物(镉、铬、砷)进行检测,并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不同水期的上述15种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兰州市居民平均总饮水量(2.34±1.10)L/d,男性(2.55±1.14)L/d高于女性(2.13±1.01)L/d(Z=-6.608,P<0.05)。丰水期、枯水期水样合格率均为97.62%。化学非致癌物健康风险枯水期、丰水期分别为7.37×10-9/年、6.79×10-9/年。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枯水期、丰水期分别为分别为5.38×10-5/年、4.94×10-5/年,枯水期风险较丰水期高8.91%(P<0.01);枯水期、丰水期均以镉的健康风险最大,分别占77.70%、60.32%。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于枯水期在男性、女性分别为分别为5.53×10-5/年、5.24×10-5/年,男性风险较女性高5.53%(P<0.01);丰水期在男、女性分别为分别为5.09×10-5/年、4.82×10-9/年,男性风险较女性高5.60%(P<0.01)。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占总风险的99.99%。结论兰州市枯水期饮用水健康风险高于ICRP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年),男性风险高于女性。应优先控制化学致癌物,尤其是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