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医学科学来说,医生应拒绝孕妇提出的无指征剖宫产要求。然而,司法判决统计数据表明,拒绝比同意剖宫产败诉率更高,医院赔偿金额也更多;从临床实践来看,由于剖宫产手术的医学指征难以准确把握,拒绝孕妇剖宫产请求后配套措施难以满足,更容易产生不良后果;从法律上来看,孕妇才是其最佳利益的判断者,医生的治疗特权并不适用于孕妇的剖宫产请求。因此,无论是基于合法性还是现实性考虑,医生都应该同意孕妇提出的无指征剖宫产请求。

  • 单位
    杭州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