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离不开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府干预和政策指导的主要手段之一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支持,但现行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制约着资源型地区的转型发展,如缺乏高层次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横向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缺位、资源型地区专项转移支付法律制度供求不均衡。并以山西省为例,从法经济学的视角,采用bootstrap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得到资源型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存在项目设置脱离实际、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据此提出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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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