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一件食品抽检后处置案件,很有启发意义。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茶树菇(干制品),经省抽抽检,铅含量为2.1mg/kg,大于其执行的企业标准《茶树菇》中规定的1.0mg/kg的限量,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责令该企业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