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的医疗侵权民事责任鉴定工作中,由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理解偏差,出现在医疗侵权民事责任鉴定工作的"二元化"问题。通过分析现有两种鉴定的缺陷,提出了合法、合理鉴定医疗侵权民事责任的途径,以期达到科学、公正地解决医疗侵权民事诉讼中的医疗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