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区域经济学中的"区位商"范畴引入税收经济理论,提出"税收区位商"这一新的范畴。运用"税收区位商"概念分析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税收的集中度和各省市区税收的集中度,这种集中度的差异从空间上反映了税收的区域分异情况。通过各区域税收区位商的差异比较,各省区市的税收集中度在区域空间分布上表现为一种非均衡的分异态势,反映了各区域税收分配活动、宏观税收负担以及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分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