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宋會要輯稿》禮五八之一一五載:“宋承事郎、贈宣教郎王庠,謚賢節處士。(庠正和中授廉遜處士號,後來朝廷雖與授官,並不就禄。淳熙元年,緣其子進士本陳乞,太常寺擬謚,寵至益戒曰賢,好廉自克曰節。)”上古點校本已改“正和”爲“政和”,又有研究者指陳《宋會要》記本朝事不應言“宋”云云,而均未及訂正此條記載中最大的)誤:“緣其子進士本陳乞”。王庠,字周彦,榮州(治今四川榮縣)人。《宋史》本傳對其賜謚事僅云“庠卒,孝宗謚曰賢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