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共享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现今的用工模式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用工模式,在网络预约出租车即网约车这一领域,由于网约车模式的多样性,使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法律关系认定混乱,进而导致工伤认定、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文章通过对网约车不同模式的分析,根据从属性原则,旨在厘清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统一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