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初期,单位制度的建立造成准身份盛行而契约趋于消解。改革开放以来,单位制度的变迁,逐渐汇聚成一股"去身份化"和契约化的浪潮,从身份到契约成为一种主导性的发展趋势,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同时,契约作用发挥有限,"再身份化"悄然启动,从契约到身份成为另一种辅助性的发展趋向,这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社会的发展,不应单方面地推进从身份到契约或从契约到身份,而应在继续大力推进从身份到契约的基础上,适当推行从契约到身份作为补充和完善,以实现个体契约平等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协调发展。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