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研究晚清徽商兆成号盘单史料,发现与之前研究相比较,商号合伙制度形态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商号存续期间股东合伙关系更趋稳定,股东构成和股本规模基本稳定;利润计算和分配方面体现出“股本保护”特征,并有“堆金”“财神堂”之类提留盈余公积的实践;股东与商号之间资金往来方向出现新的变化,即股东向商号借款的规模远远小于商号向股东借款的规模;商号对债权、债务采取不同的货币折算比率,与现代企业所运用的谨慎性会计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些变化体现出晚清徽商合伙经营与管理具有明显的稳健性特征。由此证明,晚清徽商以及我国传统商业文化具有与时俱进的演化能力,以往学界简单认为其已陷于停滞状态的说法并不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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