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国家版权局继1999年施行《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后,于2014年又公布并施行《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其保护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条款进一步完善、支付著作权人稿酬增幅进一步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文字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但现书报刊出版单位稿酬支付纠纷仍时有发生,这无疑会对著作权人的创作热情及其作品的传播产生消极影响。文章用典型案例,依出版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例,论述了稿酬支付纠纷成因及其对策,并提出立法管理建议,期待与文字作品出版使用者在出版法律法规的认知层面共同提高,在守法和践约层面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