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无论何时,“教师”这个职业,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在古代,“传道、授业、解惑”是师者职责;在现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是教师的崇高使命。本次教师法的修订,更是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在“保障和待遇”一章,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从事学校以外的执法、执勤或者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