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时代“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之下,涉农法律人才的引入和培养是支撑乡村法治建设的核心之措,也是拓宽乡村法治的新路径之一。我国农村地区正面临着人才需求与供给长期性失衡、乡村环境不佳以及乡村法律人才专业素养与实践脱节等诸多现实困境,因此若想吸引法律人才自愿、自主返乡支持法治建设,应着重改善和加强法律人才的思想建设、素质建设以及高校的教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