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10岁的儿童月月跟随母亲陈某前往火车站搭乘列车。因当天下雨,候车室内屋顶漏水导致地面积水湿滑,月月在候车玩耍时摔倒受伤,构成九级伤残。事后,陈某将涉事某铁路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铁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85万元。【评析】火车站作为旅客乘车的公共场所,极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铁路企业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