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速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目标,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对乡村管理的约束与促进作用,从而促进“三治”相结合的乡村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完善。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村规民约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同时在制定、执行、监督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将“三治”融入村规民约;严格把控村规民约的制定;健全村规民约的监督机制。村规民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对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规范乡村事务管理、实现乡村现代化治理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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