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38年至1965年,毛泽东多次在重要讲话、座谈、题辞、书信以及读书批注中谈到新诗的思维、语言、用韵、方法以及大众化、民族化等诗学问题,提出了“新体诗歌”的概念,还讨论了新诗、旧体诗词的发展与时代、大众的关系。毛泽东关于新诗的主张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白话诗”不成型且“迄无成功”,以发展新诗为主,诗要用形象思维(比、兴),诗要含蓄且富于意境,新诗大众化,民歌和古典诗歌结合后产生新体诗歌,新诗要精炼、大体整齐和押大致相同的韵,新诗必须具备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和民族作风”,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的对立统一是新诗创作的基本方法甚至是唯一方法。毛泽东关于新诗的意见和主张深刻地影响到了当代诗歌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的发展,甚至对今天诗歌的发展仍然具有启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