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件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这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对涉汇主体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原则要求。从该条例施行以来的检查实践看,虽然经常项目一直是跨境外汇收支的主体,但经常项目项下的案件,特别是实体性违规案件相对较少,与经常项目下收支总量不相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辖内日照市中心支局(下称

  • 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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