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成为了新的较为普遍的犯罪形态,其诈骗主体不特定、作案方式复杂且隐蔽、侵犯法益复杂,与传统的诈骗犯罪活动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取款人可能不直接参与到诈骗的前期活动,但是他们却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或集团获得利益必不可少的一环。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对该类取款人的罪名、主从犯属性、罪数的认定都有较大的争议。本文从取款人的参与时间和共谋行为来进行分析,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取款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