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从具体案例出发来分析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混同、人格混同问题。公司财务资料不足以证明中材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财产,不足以排除债权人合理怀疑,不足以否定债权人主张。只要债权人主张公司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作为一人公司股东就应当举证证明财产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