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罚执行法律关系中服刑人是受刑主体,但是在我国,服刑人的主体地位在诸多方面存有缺失。例如,服刑人无权选择服刑机构,无权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等等,这种状况是不利于服刑人权利保障的。为此,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