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分类与处理规则

作者:陈万科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28): 11-15.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28.004

摘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竞合难题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客观存在。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厘清审判思路,本文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类型出发,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竞合情形予以分类,并基于罪责刑相适应、行为类型与罪状相符原则确立相应的处理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各种信息网络犯罪的共犯,是在行为共同说语境下的法条竞合关系,应当以明知程度即是否具有通谋心理来划分两罪的界限;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只能构成想象竞合关系,应当根据刑罚轻重并参照行为类型确定适用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