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防范国家安全威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然而,反观美国《1962年贸易拓展法》以及《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近期生效实施的部分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有关国家安全制度的立法模式,我国《对外贸易法》相关条款的"两分法"模式存在明显不足。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我国有必要制定具有"时代性"特点的对外贸易国家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