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作为两种不同的反映预算分配和结果的制度安排,是国家依法反映、监督和评价经济社会运行背后的公共权力及其所掌握的公共资源运用情况的制度安排。实现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的整合协调和优化发展,是有效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客观需求,也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流转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和实现良好公共治理的必然需求。在我国当前的公共财政管理框架下,推动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由当前的"相对静态分离"状态到"动态协调"发展,需要以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和政府审计制度,在机制和制度上加强整合协调性,在脉络路径上增强两者的横向耦合与纵向延伸的建设力度,完善政府会计报告审计监督机制。

  • 单位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