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法学界对此观点不一,司法实践的判决也大相径庭。本文以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两种学说为基础,从维护当事人利益衡平,维护经济交易安全价值以及发展社会信用资本角度出发,以功利比较的视角主张应将悬赏广告认定为单独法律行为,广告人应当承担单方允诺之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