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资产评估法》的颁布与施行、相应的配套文件和资产评估准则的实施,意味着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准则。函证作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核查验证的重要方式之一,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获取和核实有关交易信息并判断其真实性、可靠性的重要手段。本文从资产评估实务的角度出发,对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施评估程序过程中出现函证失败时如何实施替代程序弥补其程序性的缺陷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