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市政办发[202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工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