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质主义是形而上学视域下的重要思维方式,对人的本质的把握正是建构在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基础之上。西方所谓的"人权",如"自由""平等"等,被视为固化在人的本质之中的一种天赋权利,因此,这种权利就成了一种具有永恒性、普遍性的自然权利。马克思在对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展开批判之前,将矛头首先对准的是形而上学及其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摒弃"抽象的人"的先验预设,人权就不再是一种"自然权利",而是建构在"现实的人"基础之上的"历史权利"。马克思在"底层逻辑"上对西方人权理论的前提性批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建构及人权理念的践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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