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嘉祐二年省试,苏轼因赋试不中格,被考官落下,省试时参加说书举考试的成绩就成了他的唯一希望。景祐制书规定:进士、诸科举人通三经以上,亦即试通经义前提下,若省试或殿试被黜,都有一次陈牒再试经义的机会,合格者则进入殿试或授官。作为嘉祐二年的说书举人,苏轼省试被落之后,利用说书举通三经、过落外再试之制,别试《春秋》义十道,遂取得殿试资格。苏轼殿试仅列第五甲,但说书《春秋》第一使他获升甲待遇,升入第四甲乙科,跳过守选,释褐授福昌县主簿。总之,苏轼的科考并不顺利,成绩也不理想,决定其命运的考试决非诗赋或策论,而是省试期间先后两次考通说书经义的经历,尤其后一次考试直接决定了他的殿试资格与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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