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对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监督机制缺位,易导致部分案件出现违规处理情况。此类情形监督过程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监督意识较弱、信息获取缺位、检公衔接不畅等问题。本文认为提高对此类案件的监督认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衔接配合,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对消除侦查监督监督工作盲点,取得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