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包括第八十八条到第九十五条共计8条内容,颇具特色的制度设计,为投资者提供了全面且丰富的法律保护。其中,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了以投资者保护机构为主要诉讼参与主体的证券支持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这将成为证券民事诉讼中投资者维权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