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语文课程应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来说,具有识字与写字能力是基本要求,也是最低要求。那么,在低年段如何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