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令2020年第2号《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已经2020年3月24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第3次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署长王晓涛2020年3月30日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以下简称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