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伪满洲国《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各部官制》等法令,1932年,伪满洲国实现了对伪司法部的法律创制,并在组织、权限及人员构成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然而,作为日本殖民者操纵下的伪司法行政机关,伪司法部不仅不能反映广大东北人民的真实意志,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还扮演殖民统治之工具与帮凶的反面角色。尤其是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后,为配合所谓的"战时体制",伪司法部在民事、刑事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政策调整,最终促使伪满洲国法制全面走向"法西斯化"。随着伪司法部殖民统治功能的日益暴露,日伪极力营造的"法治"幻象最终归于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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