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政放权并非一简一放了之,而是面临着简、放后权力如何规范接续行使的问题。但实践中简政放权后权力难以规范接续行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简政放权后政府自我权力革命的相关观念转变困难重重;由于并非法定的权力配置,简政放权后权力运行难以规范化;受权力结构、社会结构与知识结构的影响,中央地方间的权责不明确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支撑性背景制度不完善以及简政放权所基于的公私二分理念已经落后于社会的发展等。要使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规范化,需要转变政府权力行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府权力自主变革的法律控制意识;在法治框架下从碎片化的权力观转变为整体性的权力观;权力规范接续行使要受到权力间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的限制;要通过背景制度的优化以持续提升接续过程中的权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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