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规定的公益诉讼条款是各界最为关注的条款之一,其中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某些方面较为模糊,但其价值不可忽略,特别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它是新修订的《民诉法》中的亮点。本文将从其对环境保护的意义,相关部门的诉讼和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等方面做简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