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秦汉的导人向善论述,一般以善福恶祸、善恶报应为诱因。然而天意难测、福祸无常,"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想模式在现世人生中往往不能彰显。两汉之际至东汉流行的谶纬学和早期道教,因而发展出神灵伺察、夺算减年论述,以通俗易明的话语和意象,激发人们对鬼神等超自然力量的敬畏、对恶报的恐惧和对善报的期待。汉魏六朝期间,这一信仰与佛教的因果报应观念曾有互动而彼此渗透。有趣的是,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也有类似的信仰。不同地域的不同宗教系统中的善恶报应信仰,不约而同地以善福恶祸为导人向善的诱因,借鬼神之力严密监督和规范信众的言行,设计出公正公平、因果分明、对当地民众有强大吸引力和威慑力的赏罚机制,从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可观的正能量。

  • 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