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A县"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的实践表明,通过科学方式将熟人信用转化为社会信用,打造了村民的信用身份证,是发挥农村信用的经济功能和社会治理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式。从作用路径而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了普惠金融的供给机制,丰富了乡村治理方式,促进了多元主体的协同,完善了乡村自治模式。从效应逻辑而言,农村信用体系激活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消解了乡村治理的风险,提升了乡村治理的能力,提高了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推动了乡村文明进步。这是农村信用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内在机理。然而,在指标体系建立、主体作用和协同效能方面,"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十四五"时期,理论界和实践界需要完善农村信用的指标体系,以法的赋能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农村的现代信用文化;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提升协同效率,从而有效促进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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