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来自全国各地的7家建筑工程公司,24名代表,在参加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起步区第二标段、温州南塘大道第二、三标段等三个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中,为保证自己的利益,经事先预谋串通让其中一家公司中标,然后从中标公司分取所谓的"合理利润"。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三大工程"投资总额达2.96亿元,参加投标的6家建筑公司先后从中标单位分取"好处费"1216万元,涉嫌串通投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