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英文立法文本中,条件句占有极高的比例。其中以where和if为引导词的条件句在不同类型的条件句中又占有最高的比例。因此研究并找出这两种类型条件句的使用规律,对法律翻译和法律文本写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主要以香港的《公司条例》为例句语料对以where和if为引导词的条件句进行了系统的对比研究。本研究得出了一系列有关该两词引导的条件句的写作和翻译规律。其中最重要的发现是where更适宜引导复杂条件句、充分条件句以及旗下有多个子条件的母条件句;而if则更宜于引导简单条件句、对语境较依赖的非充分条件句以及受母条件句统辖的子条件句。此外,在有多个法律行为的语段中,where引导的条件句几乎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