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方式多、隐蔽性强、规模大,导致隐性债务底数不清、风险累积较大,造成监管与治理难。隐性债务呈现形态多样化、复杂化趋势,识别要坚持"穿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从最终财政资金偿还这一本质及财政预算管理来界定。隐性债务实质是指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约定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或违法提供担保,或以承担救助责任等方式举借的债务或表外负债。基于有息负债及债务矩阵视角的预估表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未来举债空间有限,局部风险、流动性风险较为突出。短期看,关键要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缓释存量债务风险。但长期看,更应关注债务的投资效率、债务可持续及相应制度安排。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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