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专业题材电视剧",法律题材电视剧文本对法律制度的虚构再现却并不依循法律制度的叙事逻辑,而是按照其自身的媒介特点和文本类型规约,以其符号化人物的"二元对立"、模式化方式的神话叙事和修辞话语的局部再现,建构了一个高度简单化的法律运作于生活的文化景象,并试图对现实的问题提出符合文本逻辑的"解决方案"。但事实上,这些封闭的人物、情节和环境参照的并非真实的法律制度,而是媒介产品之间的相互参照。这种景象是媒介在主流意识形态和媒介生产需求的标准下所营造的由符号和模式组成的"超真实"的法律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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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